文旅部“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魏鹏举:数字藏品价值不能虚拟化(转载)

6月30日,中央财经大学文化经济研究院院长、文化旅游部十四五规划专家委员会委员魏鹏举在北京新闻贝壳金融数字收藏发展研讨会上表示,数字收藏是符合时代和出现的新事物,文化繁荣发展,数字经济成为国家战略。然而,数字收藏的发展必须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数字收藏可以买卖,但在金融化过程中必须避免虚拟炒作和虚拟化。”

在魏鹏举看来,数字藏品是新事物,新事物总有不确定因素,必须包容。他认为数字藏品的金融化并不是当前数字藏品的热销和对其金融化的警惕,「传统文化资产和艺术资产可以融化,艺术质押也可以融化。国家也有文化金融的概念,这表明艺术金融本身没有问题。唯一的问题是金融不能与实体价值相匹配。”

他认为,企业之所以能够证券化,是因为企业能够不断创造价值,形成的价值与证券的价值相匹配。证券带来的金融效应可以支持企业实体的发展,这是一种良性的金融化。艺术品的金融化会带来过度虚拟化的问题。例如,几年前,一些三流艺术家的作品在短时间内被炒到1亿多,严重违反了艺术市场的基本规律。

此外,魏鹏举还阐述了中国数字藏品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关系、法律地位、知识产权等问题。

“首先,技术条件不同, NFT它在公共链上开放,类似于虚拟货币,价格会随着市场的变化而波动。数字收藏是由机构审计和发行的。我认为国内数字收藏只是一种数字文化创意产品,没有虚拟资产的属性。

在法律地位和知识产权方面,目前各大数字图书馆与博物馆合作制作数字藏品是一种流行趋势,但是魏鹏举指出,博物馆本身并不具备知识产权,数字化后的数字文件是否应该在法律上赋予知识产权,至今仍是个未知数。档案馆里的照片,是不是应该赋予相应的3D模型知识产权?这些都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魏鹏建议,在目前的情况下,不应提倡数字收藏的二次交易。数字收藏本身就是一种数字文化产品 实物或特定权益的模式取得了巨大的成就。这种模式销售的数字收藏与实物产品相对应,可应用于农村振兴、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文化旅游营销等领域,空间巨大。作为消费品,数字收藏引领相关行业消费没有问题,但我们需要警惕数字收藏连续交易和金融化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价值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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