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如何备案?

今日,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让我们再仔细看一下《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都讲了些什么。

从去年9.4的一刀切,到2019年1月10日发布的《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能看到有关部门态度的转变说明区块链行业在中国由边缘化在逐步走向合规化,对行业来说是件好事。大多数人知道此《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备案,却不甚明了谁要去备案?怎么备案?不备案会怎样?笔者在文章中将解读这一规定。

1. 哪些主体要备案?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区块链信息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遵照其规定。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是指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向社会公众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以及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本规定所称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是指使用区块链信息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

解读观点:

符合区块链信息服务这一定义,需要满足三个条件,(1)基于区块链技术或者系统(2)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等形式(3)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或者节点及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组织。

行区块链行业可以分为几个类型的公司:

(1)与挖矿相关的公司,如比特大陆

与挖矿相关的公司,如比特大陆、嘉楠耕智等矿机公司以及鱼池这类矿池公司,首先挖矿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其次这些公司大都有自己的矿池网站及APP,最后他们是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所以与挖矿相关的公司大都需要进行备案。

(2)与链或者通证相关的公司,如公有链

链可以分为公有链、联盟链和私有链,如果联盟链及私有链不涉及“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那么这两类链不需要进行特殊的备案。

公有链显然是符合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三个条件的,虽然很多公有链选择“境外设立基金会 + 采购境内公司的技术开发服务”的模式,但依据《规定》,为区块链信息服务的主体提供技术支持的机构或者组织也属于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所以这类境内技术开发公司也可能被认定为受监管的“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注意遵守相关各类合规要求。

(3)为区块链行业提供信息服务的互联网公司,如媒体

需要注意的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区块链媒体企业不在备案主体范围内。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媒体公司,如币乎,则需要备案。

2. 怎么备案?

第四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填报《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登记表》(以下简称:《备案登记表》),主要包括服务提供者、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服务器地址等信息,履行备案手续。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对《备案登记表》进行调整,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
第七条
基于区块链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在履行备案手续前,应当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解读观点:

首先,备案登记需要填报的信息包括服务提供者、服务类别、服务形式、应用领域及服务器地址等;其次,时间为提供服务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而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这里主要是指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领域的公链项目),应当先经过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019年1月29日,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

3. 不备案会怎样?

第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填报虚假备案信息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暂停服务,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注销备案。
第十八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法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服务,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直至转由相关部门依法关闭服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使用者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禁止的信息内容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置。
第十九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未在其网络平台上标明其备案编号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未按本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二十一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区块链信息服务存在信息安全隐患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责令限期整改、暂停服务,直至整改后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相关要求方可继续提供信息服务。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四条第二款、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的规定的,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者拒不改正的,责令暂停服务,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违反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规定予以处理。

解读观点:

第十七到二十一条都属于惩罚条款,主要是有针对性的出台了违反前面相关条例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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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潘婷, 微信号:panting264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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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软盟网络创业家管理员
    上一篇 2022年12月7日 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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