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城市竞争从土地、资本和人口,逐步转向数据、算力、场景与制度环境时,什么样的城市才能真正称得上“数字友好”?2026年全球数字经济大会给出了一个具有中国辨识度的回答:数字化不应只追求技术密度和平台规模,还应当回应人的需求、产业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及不同国家和城市之间的合作现实。7月2日,大会在北京举行“数字友好城市建设全球对话会”,《全球数字友好城市评价指引》面向全球发布,并同步启动全球数字友好城市评价工作。

从城市数字化走向数字友好
从公开发布信息看,“数字友好城市”并不是简单地把政务服务搬到线上,也不是用数字基础设施数量、平台数量或应用数量来衡量城市发展水平。T/CWTO 0001-2024《数字友好城市评价规范》将数字友好城市定义为:以人为本的人类生产生活,与数据驱动的数字生态系统协调可持续发展,并通过科学实证不断进化和改善的城市演进新范式。
这个定义包含一个重要转向。传统的城市数字化往往关注“有没有系统”“能不能联网”“是否提高效率”,而数字友好进一步追问:数字技术是否真正增加了人的数字社会福利,是否满足人的可持续发展需求,是否让不同群体都能够参与并分享数字经济带来的机会。
因此,数字友好不是单一技术概念,而是一种城市发展理念。它既涉及数字政务、数字产业和数字基础设施,也延伸到贸易、教育、社区、能源、食品、乡村和园区等具体场景。换言之,数字友好评价所关注的不是某个孤立项目的先进程度,而是城市全域数字化转型能否形成相互协调的生态。
2024年6月18日实施的《数字友好城市评价规范》,已经将数字友好度、评价指标框架、指标定义、评价流程、等级表示和评价结果纳入同一套规范。该规范提出,评价应遵循包容性、实用性、适应性、开放性和扩展性原则。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中国方案”的价值底色:技术发展需要面向现实需求,评价体系需要适应不同城市条件,数字化成果也应当能够持续扩展到更多产业和人群。
一套面向全球的评价框架
2026年发布的《全球数字友好城市评价指引》,在此前国内探索的基础上,将数字友好理念进一步置于全球城市治理和数字经济合作的语境中。根据公开信息,《指引》以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和联合国《全球数字契约》为根本遵循,试图把弥合数字鸿沟、扩大数字经济包容性、营造安全可靠数字空间等目标,转化为城市层面可操作、可评价的内容。
其核心评价维度包括数字信任基础设施、数字普惠包容、全球数字协同与治理、数字赋能的人文绿色可持续四个方面。
数字信任基础设施解决的是“能不能放心使用”的问题。城市数字化程度越高,数据交换、身份认证、平台协同和跨主体交易就越频繁。没有稳定、可信、安全的基础设施,数字服务难以获得公众和企业长期信任,也会增加跨区域数字贸易的制度成本。公开资料还提到,《指引》提出从PKI向DFI演进的技术友好路径,强调通过数字身份、无中心化标识认证、可信机制和多边治理等方式,探索更加安全、包容并尊重各国数字主权的数字信任基础设施。由于相关体系仍需要在不同国家和场景中持续实践,其现实价值更适合被理解为一种发展方向,而不是可以立即复制的固定工程模板。
数字普惠包容关注的是“谁能够从数字化中受益”。数字设备、网络连接和数字服务的普及,并不自动意味着数字红利公平分配。老年人、低收入群体、偏远地区居民、中小企业以及数字技能不足的人群,可能在数字化过程中面临新的门槛。因此,数字友好城市不能只展示先进应用,还需要评估数字服务是否容易获得、是否具有可使用性,以及城市治理能否识别并回应不同群体的差异化需求。
全球数字协同与治理则把城市放在跨境数字经济体系中考察。数据跨境流动、数字贸易、网络安全、平台治理和规则衔接,都不可能只依赖单个城市独立解决。一个城市即使拥有较强的数字产业集群,如果缺少开放合作能力,企业仍可能在跨境经营、标准互认和服务交付中遇到障碍。评价体系由此不再只看城市内部的数字化建设,也关注其参与全球数字协作的能力。
数字赋能的人文绿色可持续,强调数字技术最终要服务于人的发展和城市长期韧性。数字化不能以牺牲公共利益、生态环境或社会公平为代价。城市应当把数字技术用于改善公共服务、支持产业升级、促进绿色转型和提升生活品质,而不是单纯追求项目数量与短期展示效果。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公开资料并未完整披露所有评价指标的具体内容。已知信息显示,相关指标体系将定性与定量评价结合起来:定性评价关注政策框架、技术能力和治理机制等“是否具备”的问题,定量评价则基于各国官方统计和国际组织数据库进行标准化采集。评价结果被划分为基础级、机会级、系统级、优化级和引领级五个等级,对应不同城市的发展阶段。
这种设计释放出一个清晰信号:评价不是为了制造一张简单的城市排名榜,而是为了帮助城市识别自身所处阶段和需要补齐的能力。北京有关发布信息明确提出,《指引》不预设单一发展模式,不以排名或比较为目的,而是为不同城市提供自主可控、灵活适用的自我诊断工具。
“中国方案”的全球意义在哪里
数字友好理念由中国世界贸易组织研究会于2020年提出,2025年《全球数字友好倡议》在全球数字经济大会上发布,并获得50多个国家代表支持。2026年《全球数字友好城市评价指引》的发布,以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北京数字友好和数字经济可持续发展创新实验室的揭牌,使这一理念进一步进入全球发展合作框架。
这里的“中国方案”,并不意味着向其他国家输出一套不可调整的城市建设模板。它更接近一种治理议题的提出方式:把技术进步、人的福祉、数字信任、全球协同和可持续发展放在同一个评价框架中讨论,并尝试用城市作为可操作的治理单元,将宏观目标转化为可观察、可比较、可改进的实践。
全球数字经济治理目前面临多重矛盾。一方面,人工智能、大数据和其他数字技术不断进入城市运行、产业生产和公共服务;另一方面,数字鸿沟、数据风险、网络攻击、技术垄断、规则碎片化和数字贸易壁垒也在增加。技术发展速度与治理共识形成速度之间存在落差,城市往往是这些矛盾最直接的承载者。
数字友好评价的价值,正在于为这些复杂问题提供一个相对完整的观察窗口。它不把数字化理解为单纯的产业政策,也不把治理理解为对技术创新的限制,而是尝试回答几个具有普遍性的国际问题:数字基础设施是否值得信任,数字服务是否真正普惠,城市是否具备开放协作能力,数字化是否能够兼顾人文价值与绿色可持续。
对于国际经贸研究者而言,这套评价框架值得关注的地方,是它把数字经济治理与城市竞争力、数字贸易和发展公平联系起来。过去,城市吸引数字投资常常依赖市场规模、人才资源、基础设施和优惠政策。未来,投资者还会更加关注数据流通环境、数字服务的稳定性、规则透明度、网络安全能力以及城市能否提供持续创新的应用场景。数字友好评价虽然不能替代投资决策,但可能为观察城市制度环境提供新的公共语言。
对数字投资和数字贸易的潜在影响
对数字投资来说,评价体系首先可能发挥“信息整理”的作用。跨国企业和数字服务企业进入一个新城市时,通常需要判断当地的基础设施、政策执行、公共服务、数据治理和产业协同能力。若这些内容能够通过相对统一的框架加以呈现,城市之间的差异就更容易被识别,投资者也能更清楚地了解一个城市处于数字化发展的哪个阶段。
其次,评价可能推动城市从“项目招商”转向“生态招商”。真正具有吸引力的数字产业环境,不只是提供园区和办公空间,还需要形成稳定的应用场景、开放的产业协作关系、适配企业成长的公共服务以及可信的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友好评价把贸易、教育、园区、社区、能源和乡村等专项领域纳入观察范围,有助于提醒城市管理者:数字产业投资的落地效果,与城市整体生态密切相关。
对数字贸易而言,数字信任和全球协同是更直接的影响因素。数字服务跨境交付、企业远程协作、数据驱动的供应链管理,都要求交易各方能够确认身份、验证信息并处理安全与合规问题。如果城市能够在数字身份、可信交换、网络安全、治理协作等方面形成较成熟的能力,就可能降低企业开展跨境业务时面临的不确定性。
不过,评价本身不会自动消除数字贸易壁垒,也不能替代国家层面的法律制度、国际规则协调和具体贸易安排。不同国家在数据治理、隐私保护、网络安全和数字主权方面存在差异,城市评价能够做的是提供诊断和沟通框架,帮助各方识别共性问题,推动更有针对性的合作,而不是简单宣布某一城市更“国际化”。
城市管理者在使用这套评价体系时,也需要避免“为评价而建设”。如果只追求等级提升,可能导致重展示、轻应用,重指标、轻体验,甚至把数字友好理解为增加平台和系统。更稳妥的做法,是把评价结果用于发现短板:哪些群体尚未被数字服务覆盖,哪些公共数据仍然难以协同,哪些产业场景缺少安全可信的应用环境,哪些跨境合作仍受制于规则不清。只有将评价转化为治理改进,标准才不会停留在文件层面。
从标准发布走向长期实践
《全球数字友好城市评价指引》的发布,意味着这一领域开始从理念倡导进入标准化、评价化和国际协作阶段。它为不同城市提供了共同讨论的坐标,也为中国城市参与全球数字经济治理提供了新的实践窗口。
但标准的国际影响力,最终仍取决于三个条件。第一,评价过程需要保持透明,数据来源、评价边界和结果解释应当能够被不同利益相关方理解。第二,评价应当尊重城市之间的发展差异,避免把资源条件较好的城市经验包装成唯一答案。第三,评价结果需要与实际改进相连接,能够帮助城市优化公共服务、产业政策和跨境合作,而不是只形成一次性的宣传成果。
对国际经贸研究者而言,后续可以重点观察这套指引如何进入不同国家和城市的实践,以及其与数字贸易规则、数据治理机制和可持续发展议程之间如何衔接。对城市管理者而言,数字友好并不是一个短期达成的称号,而是一个持续校准的过程:技术要不断更新,治理要不断适配,公共价值也需要在新的数字场景中重新确认。
【软盟观察】
数字友好城市评价的意义,不在于为城市贴上“先进”或“落后”的标签,而在于把数字化发展从单纯的技术竞赛,拉回到公共治理和人的发展尺度。此次全球评价指引发布,体现出中国在数字经济治理议题上的主动建构能力,也为全球城市提供了新的对话工具。与此同时,评价体系能否获得长期生命力,还要看其指标解释是否充分、数据基础是否可靠,以及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能否真正使用它解决问题。对数字投资和数字贸易而言,标准可以降低信息沟通成本,却不能替代具体规则协商。未来,数字友好理念若要从中国倡议走向更广泛的国际实践,需要在开放合作、相互尊重和持续验证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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