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全面落地,激发创新活力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方式,旨在通过更加灵活和开放的方式,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和运用。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

近日,我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迎来重要里程碑,随着相关政策的深入实施,这一制度已全面落地,为专利技术的转化运用开辟了新路径,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专利开放许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次修改新设的一种专利特别许可方式,旨在通过更加灵活和开放的方式,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和运用。专利权人自愿提交专利开放许可声明,对专利许可使用费“明码标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向全社会“广而告之”,任何单位或个人书面通知专利权人并按照标价付费即可获得实施许可,对所有被许可方“一视同仁”。

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自2024年1月20日起正式施行,为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落地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也相继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及相关配套文件,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实施中的多项工作进行了规范,进一步推动了该制度的落地实施。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实施,有效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了专利转化的效率。以往,专利权人和潜在被许可方之间的“一对一”谈判往往耗时耗力,导致许多专利技术难以得到有效转化。而专利开放许可制度通过简便快捷的“一对多”专利许可方式,在专利技术供需双方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提升了对接效率,增加了专利转化运用的机会。

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例,它们是专利转化运用的主要供给方。然而,长期以来,“不愿转”“不会转”的现象较为普遍。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实施,为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了一条新的转化路径。专利权人只需提交开放许可声明,明确许可使用费支付方式和标准,即可等待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主动对接。这不仅减轻了专利权人的负担,也提高了专利转化的成功率。

同时,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也为中小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提供了更加便捷、低成本的途径。据统计,我国中小微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50万家,创新型中小企业21.5万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0.3万家。这些企业往往面临科技创新要素缺乏、专利产业化能力较弱、专利获取成本高等问题。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实施,使中小企业能够以较低的成本获取到所需的专利技术,从而在专利产业化的过程中提高市场竞争力和企业效益。

自专利开放许可制度试点以来,我国已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3年底,22个专利开放许可试点省份共有3200多个专利权人参与试点,共计5.9万余件专利参与开放许可,匹配推送至11万多家中小企业,达成许可超过1.7万项,其中“一对多”许可占比超四成,有效提升了许可效率。

为了进一步推动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还加强了配套措施的建设。例如,通过专利公报和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向社会公告专利开放许可声明信息,便利各方查询、检索和获取;加强《专利评估指引》国家标准、《专利开放许可使用估算指引(试行)》的解读,引导专利权人合理估算许可使用费;明确专利开放许可实施纠纷调解申请的受理条件和处理流程,及时化解纠纷等。

专利开放许可制度的全面落地,标志着我国在专利转化运用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随着该制度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应用,相信将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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