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盟资讯2025年9月9日讯:今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商务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文件首次明确跨境电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需建立完整的召回制度,并委托境内企业协助执行召回流程。此举旨在破解跨境食品召回“监管难、执行弱”的痛点,为消费者权益筑牢防线。
主体责任“硬约束”:企业须建召回制度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召回监管的公告》,跨境电商企业需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覆盖风险预警、召回实施、后续处置的全流程制度。当发现进口食品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已发生安全问题时,企业须立即停止销售,主动召回问题产品,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召回进展。
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王秋苹在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已成百姓日常消费的重要渠道,但部分企业因注册地在境外,存在‘召回难落地’的问题。此次通过制度设计,将责任压实到企业端,避免问题食品持续流通。”
境内协同“强抓手”:委托合作方解决执行难题
针对跨境企业监管“鞭长莫及”的困境,征求意见稿创新性提出“境内委托制”:跨境电商企业须通过签订正式合同,指定一家境内企业作为召回协助方。该境内企业将承担信息传递、消费者沟通、产品回收等具体工作,确保召回指令“跨海不减速”。
例如,若某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的进口婴幼儿奶粉被检出微生物超标,企业需立即委托境内合作方联系消费者退货,并在48小时内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召回计划。监管部门可通过境内合作方直接追溯问题产品流向,大幅提升执行效率。
平台联动“严监督”:不履责企业将被暂停业务
文件明确要求跨境电商平台履行监督义务,当平台内商家发生食品质量安全问题时,须第一时间敦促企业和境内合作方启动召回程序。若企业拒不执行,平台需暂停其跨境电商业务,并向监管部门报告。
“平台不是旁观者,而是召回链条的关键一环。”商务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未来将通过技术手段强化平台责任,例如要求平台在商品详情页公示召回联系人信息,建立消费者投诉快速响应机制。
行业影响:倒逼企业提升质量管控
据海关总署数据,2025年上半年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食品规模达1200亿元,同比增长18%。然而,部分企业为降低成本,存在溯源信息缺失、召回流程不规范等问题。此次监管升级将迫使企业重构质量管理体系。
某跨境电商平台负责人透露:“新规实施后,企业需投入更多资源建立境内召回团队,但长期看有利于规范行业竞争。那些依赖低价劣质产品的商家将被淘汰,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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